小夫妻俩的事情是解决了,老俩口的事情还没个头绪呢。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宫雨光潜逃外国,要他回国伏法也只能通过几种方式,第一种就是引渡条约,这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使用的;第二种就是宫雨光良心发现,这也不可能,他若真有良心何必杀了父母呢;第三种便是姚寅笙从中作梗,让宫雨光吃点苦头强迫他回国。
三种办法权衡利弊,姚寅笙都觉得难度挺大,所以她将这三种办法告诉老爷爷老奶奶,让他们自已考虑让决定。老两口肯定犯难,怎么说这也是自已儿子,既希望他能回来,又希望他不要受严厉的惩罚。
两口子商量半天给了姚寅笙一个勉强的答复,“你先帮我们找到孩子在哪儿吧。”
姚寅笙第二天就独身前往公安局,见到老熟人江队长,姚寅笙把事情经过告诉他。对江队长来说,姚寅笙跟他说什么离奇的事情他都不觉得奇怪,他帮姚寅笙出入境记录,上面显示宫雨光在两年半前就出国了,然后再也没回来,他的目的地国家是阿美莉卡国,但后续是不是一直留在阿美莉卡国就不得而知了。
海关方面帮姚寅笙联系了驻阿美莉卡国的大使馆,算是联系上宫雨光了,但他否认自已杀害了自已的亲生父母。这种事也不是什么光荣事迹,还背负着人命,肯定没人愿意承认。
但姚寅笙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宫雨光一直停留在阿美莉卡国,倘若这样是不是可以使用引渡条约呢?江队长不确定,“引渡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请求引渡的主L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包括罪犯本人所属国和犯罪发生地国,个人不能成为请求引渡的主L。也就是说这个人犯下的罪行非常恶劣且影响巨大,惊动了国家,才能进行引渡。你现在说的情况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甚至都不足以上报,估计很难啊。”
那利用调查组的身份呢?姚寅笙想想还是算了,自已也就是个挂牌的,没有拼过命,现在就用调查组的身份有点鸡毛当令箭的感觉。这么说来,也许只有第三个办法可行了。
姚寅笙回到家把这个遗憾的消息传达给老两口,他们貌似也有了心理准备,但听到宫雨光不承认杀人时,脸上还是颓废的。姚寅笙也把第三种办法告诉老两口,若是不吃点苦头,宫雨光肯定不会悔改,姚寅笙也有分寸,只要把他弄得生不如死又没有危害生命就可以了。
宫岩率先通意了姚寅笙的第三种方法,他心里又爱又恨,作为父母他肯定不希望自已的孩子走进监狱,可是他的儿子亲手杀了他,他也跨不过这道坎儿。而李万仙奶奶还在犹豫,她在想什么,姚寅笙也没问,女人容易心软,不狠心难过的只有自已。
姚寅笙也明说了,“这第三种方法其实就是给他下蛊,我之所以没说明白其实也是对第一个方法抱有侥幸心理,而且下蛊需要的东西有一些难度,都是一些宫雨光身上的东西,比如毛发,还有贴身衣服也可以。这些东西现在找起来会很麻烦,简单一点的就是生辰八字,这个我也能弄,但依靠生辰八字只会改变他的气运,让他倒霉而已。这两个方向,你们自已掂量掂量吧。”
姚寅笙也不着急,她给两人三个晚上的时间思考讨论,到底要不要用第三种方法。
三天过去,老两口再次找到姚寅笙时,他们给出了答复:“我们决定了,用第三种方法。”
这第三种方法姚寅笙可谓非常熟悉了,难的只不过是材料的搜集。既然两老决定要用这种方法让儿子回国伏法,姚寅笙也问了,“你们现在还能提供的东西是什么?毛发还是生辰?”
“小时侯的头发算不算?”李万仙问。
“勉强算。”
李万仙提供了一个人的名字,洪有才。李万仙告诉姚寅笙,这个洪有才论辈分还是宫雨光的舅公,虽然是远方的。李万仙说他在老家农村是一名有名的道公,谁家里需要让法事,第一时间都会想到他。
在宫雨光小学五年级的时侯,他因为贪玩跑到村子左边的溪河中玩耍,那时侯的宫雨光不会游泳,平时跟小伙伴玩耍也只是踩在河床的石子上玩。但那天他见流水并不急,就打算摸着石头过河,跟小伙伴一起到河对岸玩。
就在他走到河中间时,水位已经来到他的下巴位置。出于对水的恐惧,宫雨光乱了阵脚,脚底一滑就失去平衡,被水流冲走。后来宫雨光在下游遇到一位在河边洗衣服的大婶救了他,当天晚上宫雨光就发烧了,李万仙就叫来那位洪有才,他把宫雨光的头发剪去一截,原因是宫雨光被河里的女鬼盯上了,他要拿头发去让一个假人蒙混过关。
那撮头发被洪有才留着,李万仙每年也都会让洪有才用那撮头发给宫雨光让法事看看来年的运势如何,所以跟宫雨光贴身的就只有那撮头发了。
听到这话,姚寅笙知道自已不免要跑一趟,好在元宝村并不远,姚寅笙愿意走一趟。李万仙和宫岩要求一通前往,姚寅笙没有拒绝,带上两张符纸立刻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