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中,一般花都不能色香俱全,素花清香,艳花无味。却唯独在旧都洛川生长着一种紫色的花,色彩浓艳,香味浓郁。而且此花的香味还有一个特别的功能,那就是可以极大刺激妖的本性,让其失去理智原形毕露。而且妖的力量越强大,就越容易受到影响而失控。
好死不死,莫染这个时侯睡醒了,他眼尖地瞥见赵远手上的紫魅花,瞬间炸毛大声道:“紫魅花不是帝国律法明文规定的禁花吗?那个人怎么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拿在手上嗅?”
的确,七年前帝国的内阁就通过了《禁制药物管理法则》,其中明文规定这种能够让妖族失控的紫魅花不得因任何原因离开其原产地——旧都洛川。所以所有关于紫魅花的种植与研究,一直都只能在洛川当地被军队严格监管。
一时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我手上这只显眼包吸引,把我原本想偷偷离开钟家的计划流产了。
赵远拿着花走过来,笑眯眯地问道:“小猫咪见识还挺广,还知道紫魅这种花。可是紫魅是为禁药之一,你怎么敢轻易确定我手上的花是紫魅呢?万一认错了,你便要顶上污蔑公职人员的罪名了,这可是会连累你漂亮的主人的哦。而且你的主人看着面善,该不会是——”
“怎么?我姐姐曾在您面前提到过我?”听着他故意延长的声线,我立即将姐姐搬出来。
“哈,你的姐姐蒋琳,倒是个厉害的人物,我不敢得罪。”赵远笑道,“只是如今我敬你为蒋家的人,你也好管好你的猫,不要让它污蔑我啊。”
我和赵远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黑市的奴隶交易场,当时我是笼子里供贵族们观赏把玩的奴,而他是笼子外观赏把玩的贵族。
当时我的貌美可是为我赢得了最多的恩客,赵远这个男人便是其中之一了。
我微微一笑:“赵大署长,我的朋友绝不会污蔑人的。”说着我趁他不注意,迅速夺过他手上的花,凑近去细细一嗅,道:“别说,这花生得跟紫魅有三分相像。”
赵远点头道:“嗯,这花也是在这儿搜出来的,我正要让手底下的通僚带回去化验。”他说着就伸出手来要我交还手中的花。
还没等我说话,小莫染就气呼呼道:“我信不过你!阿琬,这朵花可是重要的物证呢,要化验的话还不如带回去给我家老板。”
赵远有些恼火:“小猫,在人间就要遵守我们人类的规则,犯罪现场的物证只能由我们公家警员带走。”
我透过落地窗,隐约能看见背景画面里那只大蝙蝠仍旧在肆无忌惮地肆虐手无寸铁的普通人类。于是下意识向后一躲,避开了赵远要抢回紫魅的动作。
赵远一张脸冷下来,质问我:“蒋三小姐,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道:“看窗外,那只蝙蝠那么大,估计一朵紫魅花的量是无法让它癫狂至此的。所以我坚信它癫狂的原因与紫魅花无关,这一朵,也自然不会是紫魅花了。这花儿生得好看,便留给我让个纪念?”
赵远不怀好意道:“哈哈,我向来有成人之美,这一朵鲜花便赠美人啦。”
正说着话,窗外的惨叫声终于止了,原来在阳台上的警员们终于等到了合适的时机,瞅准了机会一拥而上,将那只大蝙蝠收押了。
小莫染看见窗外血腥的世界有些不忍,别过头去在我耳边低语:“真不知那只残忍的蝙蝠究竟杀了几个人。”
我小声回答他:“不多不少,正好20个。”
才刚回答完,那个小队的队长就进来向赵远汇报说:“报告署长,经过我们现场勘察,这只蝙蝠怪造成了20人殒命。”
“为什么你会知道是20个?”小莫染在耳边问道。
我轻声答道:“因为帝国律法规定,妖族伤人只要达到20,就可以不论伤人的诱因而直接格杀。”
跟着两个穿戴制服的警员押着一个记身血污的人走进来。众人定睛一看,竟惊讶地发现被押着的人居然是钟敏涛!
这个之前风度翩翩的钟家大公子,如今被人押着,眼神迷离,神志不清,身上还挂着受害者的内脏,其血腥程度简直让旁观者连隔夜饭都想吐出来。原本趴在我肩上的小莫染,更是直接忍不住跳到地上,直往厕所冲。
赵远看见蝙蝠妖的人形后仿佛很难以置信,他走到钟少康的身边讪讪道:“这……这怎会是钟家主的大公子呢?”
钟少康怎会不知这是一场专门针对他们家的捉妖行动?只是如今他也唯有装出惊诧的模样:“天啊,我的孩子是什么时侯被这可恶的蝙蝠怪替代了的?幸好赵署长今日出警神速,为我家揪出这样一个祸患。”
赵远闻言笑道:“听家主这样说,这只妖怪还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将大公子害了是吗?当真可恶!”
这个时侯钟敏涛悠悠转醒,一时还不明白自已的处境,听见赵远的话倍感疑惑:“我被谁害了?咦?我身上怎么这么多血?你们为什么押着我?父亲,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可是眼前这个他一向敬重的父亲,这一次竟然赶忙与他撇清关系:“你这只妖族,怎么还敢当面认我一个人族为父?真当在场妖神署的警察和宾客都是傻子?”
“不,”钟敏涛直接懵逼了,“您是人族,可是母亲是……”然而没等他将一整句话说完,就立即咽气了。
原来是钟少康,他顺手抓了身旁桌子上的一根筷子,飞掷到钟敏涛的喉咙处,直接将他原地毙命。
面对忽如其来的变故,赵远也有些错愕,他走到钟敏涛的尸L旁,从尸L的喉咙处拔出一截筷子,问钟少康:“钟家主,你为何这么快就痛下杀手?难道您不欲通过审问他,弄明白他为何要害您的大公子吗?”
“我……”钟少康让出懊恼的神态,“不好意思,我太过悲愤,一时无法控制情绪,就动手了。反正害人的妖,人人得而诛之,这是帝国律法规定的义务。我不能因儿子的遭遇而使这只恶妖逃过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