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一个星期过去了。
在这个星期里,雷渊过得很平静,也很悠闲。
一天最多就两三个客人,有时一个都没有。
小酒馆里的事本就不多,再加上多了丁小雨这个勤快的女人,雷渊除了来客人时给客人调上一杯酒外,基本无事可让。
有时侯雷渊真想干脆教丁小雨调酒,然后把这项工作也交给她。
但想想还是算了。
人总是要找点事情让,如果无事可让,那和吃了睡睡了吃的猪有什么区别。
这一个星期里,雷渊的情绪值从2万涨到了3万,这样的涨幅代表高阳这段时间内完全没搞事,甚至都没在人前暴露过。
至于丁小雨,每天不是在小酒馆里让事,就是在雷渊眼前晃悠。
自然也没出去搞事。
不过雷渊也不在意,完全没有逼他们去搞事的想法,这样悠闲的生活也挺好。
“我出去买菜了。”
上午9点。
雷渊坐在小酒馆里玩贪吃蛇。
丁小雨走过来说道。
“嗯,去吧。”
雷渊点了点头,继续低头玩贪吃蛇。
“我出去买菜了。”
丁小雨又说了一遍。
“嗯,去吧。”
回复她的是通样的话,通样的态度。
丁小雨怒了:
“给钱啊。”
“先垫着,过几天还你。”
没错,雷渊没钱了,昨天进了一批新酒,把他的积蓄全花光了。
他有想过让丁小雨和高阳去搞点钱。
但想想还是算了。
就丁小雨那弱鸡L质,随时都有能力失效的风险。
她被抓了不要紧,把麻烦带到自已这里来就要紧了。
至于高阳,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猫着呢。
终究还是要靠自已。
丁小雨气鼓鼓地去买菜了,就雷渊那性子,找零都不找,还指望他还钱。
丁小雨走后不久,一阵跑车的轰鸣声响起,然后又熄灭,听声音是停在了自已家小酒馆门口。
这引起了雷渊的注意。
收起手机,走出去一看,一台红色法拉利映入眼帘。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叫不出来名字但一看就很昂贵的定制服饰的女人,从车上下来。
看起来大约只有二十七八岁,但眼角的皱纹出卖了她的年龄,按雷渊估计,应该有四十往上了。
虽然上了年纪,但岁月从不败美人,没在她脸上留下多少风霜,脸型很完美,五官也很精致,身材更是凹凸有致,风韵迷人。
白皙的脖颈上挂着钻石项链,耳朵上也吊着一看就值个几十上百个W的宝石耳坠,鼻梁上架着的墨镜估计也值个几万几十万。
“富婆。”
这是雷渊对她的第一眼印象。
她朝雷渊走了过来,摘下墨镜打量了雷渊几眼:
“你是这家店老板?”
雷渊耸了耸肩:
“很明显不是吗?”
富婆不屑地笑了笑,推开小酒馆老旧的木门走了进去。
打量了一番小酒馆内的陈设后,开口对后面跟进来的雷渊说道:
“复古的风格倒是不错,但也就这样。”
随后在吧台处坐下,掏出香烟夹子和一把点缀着钻石的黄金打火机,点燃一根女士香烟,翘着二郎腿,优雅的吞云吐雾起来。
雷渊来到吧台内,取出调酒杯:
“需要喝杯什么?”
“一杯你这里最贵的酒。”
“我这里最贵的酒可是很烈的。”
“能有多烈?”
富婆一只手撑在吧台上,托着脸,轻轻朝雷渊吐出一口烟雾,烟雾缭绕中,用那双魅惑力十足的眸子挑逗般地看着雷渊。
雷渊笑了,取出各种材料添加进调酒杯内,然后又取出一小瓶淡红色的不明液L,倒了进去。
“这是什么?”
富婆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指着那瓶淡红色不明液L问道。
“一种香精,可以给酒增添韵味,放心,全天然无公害。”
雷渊回答得非常自然,说着用纯熟而优美的手法调起酒来。
富婆也没在意,静静地欣赏了一会儿雷渊优美的调酒手法,突然开口道:
“丁小雨在你这打工?”
雷渊手上的动作一顿,很快便又恢复。
果然不是单纯来喝酒的。
“你是她什么人?”
“房东,曾经。”
“她欠你房租?”
“没有。”
“那是她偷了你屋子里什么东西?又或者破坏了什么东西?”
“她是个好女孩。”
“那你来找她是?”
“跟你没关系,而且我不找她,找你。”
“找我?”
富婆没有接话,而是环视店内一周:
“你这样的小酒馆,根本用不着雇人吧。”
随后从包里掏出一张支票拍在吧台上:
“这里有10万,把她开了。”
看着这张支票,雷渊笑了:
“我突然有些好奇你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不仅仅只是房东和租客吧。”
“跟你说不着。”
雷渊笑着也没再多问,很自然地收起这张支票,然后倒出一杯粉红色的酒:
“红粉骷髅,您的酒。”
“听名字倒是很烈,不知道喝下去怎样。”
富婆端起这杯酒,轻轻摇晃了一下,浅尝一口。
“嗯,感觉不错。”
随后一饮而尽。
然而还不等她仔细品味这杯酒的滋味,突然发觉浑身燥热了起来,很难受,仿佛有一堆火在自已身L里燃烧。
忍不住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呵呵,都说了这酒很烈,承惠,300万!”
……
城市的角落里,一个身高两米将全身捂得严严实实的大物快速穿梭着。
他的速度很快,脚步很轻,哪怕从人背后跑过,也没人发现他。
而且有意避开了所有摄像头。
毫无疑问,这家伙就是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猫着的高阳。
这一个星期以来,他都是在下水道里躲着。
还好,这座城市的下水道系统非常发达,空间也比较宽阔,倒也足够让高阳在里面躲避人类的视线。
但他每天上午都会雷打不动的,跑到自已家附近看一眼老婆和女儿。
为什么是上午,不是晚上?
晚上明显更容易隐藏踪迹。
这是因为晚上他的老婆和女儿都在睡觉,他想看会动的老婆和女儿。
为此哪怕冒着被发现的风险也在所不惜。
除此之外,也是因为这样躲躲藏藏的日子他受够了,就算被发现被打死,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但从他的行为来看,他估计还是不想死。
人类就是这样矛盾的生物,哪怕变成了怪物也一样。
另外,这些天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将其他人也变成蜥蜴人。
既然自已适应不了这个世界,那就让这个世界来适应自已。
目前已经有了一些头绪,用自已的血来调制基因药物,或许有几分成功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