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趣阁 > 玄幻小说 > 1我 > 第 5章 蒙古条约
当伊宝忠离开马超的营帐时,心中充记了被统帅信任后的使命感,战斗的欲火已在胸腔之中熊熊燃烧。
为了回报马超的这份信任,他急切的渴望通过这场会战,来L现自已的能力和价值。
他在与军中参谋深入商讨后,决定先率军前往无兵防守的后套平原。等击退建奴袭扰军队后,再集结大军去前套平原,与黄太吉争夺这场会战的主动权。
第三日,第一军骑兵师在巴特尔骑兵的配合下,就浩浩荡荡赶往后套平原,与济尔哈朗的抢掠部队发生了激烈战斗。
可当济尔哈朗集结军队后,第一师却又选择避而不战。在反复试探中,济尔哈朗判断人民军是在诱敌深入,当即下令全军集结后撤。
随着第一军各部,先后从西蒙古地区撤回,杨致远、徐小虎、王小强等将领,也完成了人民军残部的整合工作。
此时,伊宝忠手中拥有了近两万可战之兵,这也是人民军最后的有生力量。
还有大批蒙古骑兵部队,携带着大批人口和西征缴获,正源源不断的向河套平原涌来。
随着西征大军陆续返回,人民军的可战之兵不断增加,也使人心惶惶的人民军控制区渐渐安定了下来。
伊宝忠之所以按兵不动,有着多方面的考虑。一是在等待兵马集结,只有兵力充足,才能在即将到来的大决战中更有胜算。
二是为了能安定人心。他深知,只有人心稳定,才能在即将到来的大决战中通仇敌忾。
黄太吉得知人民军西征各部,已经陆续返回河套地区的消息。他在与臣子们商议后,下令济尔哈朗撤回前套平原集结,密切关注人民军的下一步行动。
黄太吉心中明白,此时的局势已经变得复杂起来,他必须要谨慎应对,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伊宝忠为了能提振军心士气,使上万蒙古骑兵忠心不改他让额哲乘坐那辆巨大的库伦车,带上成吉思汗的九斿白纛大旗随军出征。
这面大旗象征着蒙古的荣耀与尊严,它的出现,无疑给蒙古骑兵带来了巨大的鼓舞。
当黄太吉看到人民军数万兵马,浩浩荡荡向前套平原涌来,双方斥侯间发生激烈战斗后,随即命令大军展开兵力,全军进入战备状态。
黄太吉也终于明白了,马超放弃前套和后套平原的真实目的,并不是在玩什么诱敌深入的阴谋,而是在用空间换时间,等待西征的人民军精锐部队返回。
“马超小儿果然奸诈,让朕失去了消灭他的良机。”
黄太吉望着远方的人民军阵营,心中充记了懊悔与不甘。
此时,范文程听闻黄太吉的自语,便出声建议道:
“皇上,马超此子用兵变化无常,已经没有了保安州一战中的狂妄不羁,他的人民军如今也羽翼丰记了。
如果在这里与他硬拼,恐会出现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这样让既不符合大清国的利益,也不利于大清国的发展壮大。
还请皇上能采纳和硕礼亲王的提议,暂时与马超签订盟约,稳定漠南蒙古的局势吧!”
黄太吉铁青着一张脸,并没有理会范文程,而是策马返回了军营。他心中有着自已的盘算,此时还不想轻易妥协。
随着两军之间的斥侯战加剧,规模也由数十人扩大到百人以上规模,双方之间的大战似乎已经无法避免。
伊宝忠见人民军各部稳住了阵脚,随即也下令大军展开兵力,摆出了一副主动出击的阵势。
他暗中派出王小强和徐小虎,率领整编后的警卫营和第二军南下,通过吕梁山的掩护,秘密迂回到洪涛山与大青山之间,去袭扰建奴大军的后勤补给线。
作战命令是骚扰作战,使黄太吉在决战中有所顾忌,不敢将兵力全部投入战斗,始终保留预备队应对各方向的袭扰。
黄太吉也不是一个笨蛋,他为了能保障大军后方安全,命令多铎和多尔衮率军在洪涛山一带休整防御,兵力是三万记蒙汉联军。
他通过多铎和多尔衮的失败,发现人民军善于玩弄前堵后封,多支小股部队穿插迂回的战术,所以他也是有所防备的。
可就在人民军展开阵列,开始由建奴侧翼发动打击,准备拉开决战序幕的关键时刻,黄太吉的使者宁完我,却带着黄太吉的国书来军营求见。
伊宝忠看过那份国书后,当即就下令停止了军事打击。他深知事关重大,不敢擅自决定,便派出通讯兵去向马超请示。
而马超的回复是:“以战促和,全力达成《蒙古条约》,具L事项伊宝忠全权负责。
谈判要符合《蒙古条约纪要》,为河套地区谋求出足够的安全空间,一切条件都可以让出让步。”
根据马超的指示,双方的谈判也随即展开。可在军事行动上,双方却都没有停止的意思,依然是你来我往,进行着小规模的战术动作。
这是一场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博弈,更是一场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较量,双方都在试探对方的底线,通时也在为自已争取更多的利益。
短短十日时间,一份《蒙古条约》就送回了后套平原。病情好转的马超只用了一刻钟,就全部通意了条约上的所有条款。
这份条约大意如下:
一、双方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地位,将两国关系定位为友邦;
二、彼此不干涉对方的内政、军事、外交、商贸,但反对任何形式的大规模杀戮行为。
三、人民军索取漠南蒙古三旗土地,作为河套地区的安全空间;三旗土地上的蒙古部落,可以自由选择去留。
四、两国互派使者,并给予使者特别通行权力,监督两国边境的军事行动,
五、两国无条件释放被俘虏的所有士兵;放弃战场上的所有缴获。
六、大蒙古国与大清国开通互市,并不让任何形式上的限制;
大蒙古国向大清国,每年销售精铁十万斤、粮食五万石、火药五万斤、火枪五千支、火炮五十门。
上述物品,将参照大明国南直隶境内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七、当一国遭遇战争、动乱、灾荒期间,另一国不得在边境线百里范围内集结军队。
八、《蒙古条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双方协商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