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子弟才可受封,而公一等只封了周殷之后,因此异姓大臣纵然位极人臣,最高只能封侯,东汉在列侯中分县侯、乡侯、亭侯三等,列侯所食县为侯国。
东汉末年,曹操对二十等中的爵位加级,但都是不食租的虚封。
东汉官员通过郎选、察举、征辟、射策等途径进行选拔,东汉大体上沿用西汉的选官制度,仅有一些小的改动。
东汉中期后,选举之政己失其实,流弊甚大,特别是举孝廉缺乏严密的考试制度,极易营私舞弊,各郡所察举的孝廉只是徒有虚名而己。
东汉的封爵制度被广泛应用于政治中,但由于官位高低并不能准确地反映一个人的地位,所以封爵制度成为了衡量一个人地位的另一种方式。
许多官员通过自己的势力获得更高的封爵,以进一步加强自己在政治中的地位。
这也是为什么曹操在爵制上进行改革,通过引入新的爵位和爵级,来限制官员通过封爵来获取政治权力。
东汉的二十等爵制从低到高依次是: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彻侯在武帝以后因避讳改为列侯。
其实东汉的官职爵位并没有虚实之分,由于没有品阶,九品中正制是从曹丕继位后才开始实行的,在这之前是没有品阶划分的,这以前的官职是以食邑和俸禄来划分官职的高低的,是不是实职取决于他还有没有代领别的职务。
比如说一个人被封为侯爵,食邑五百户,那他就是虚职,只有食邑权利,没有参政领军权利。
那如果这个人被加封为平东将军呢?
那他还是没有实权,因为这种官职在没有具体的指派前,是属于虚衔的。
那如果他还被封为某地太守,那就是实职了,这是拥有一郡之地军政大权的实权官职。
五铢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