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领教过文玲的厨艺,慕语凝着实不想再吃,所以,今天一大早,她就起来赶了个早集。
昨天还剩下半只鸡,慕语凝买了些香菇,又去猪肉摊称了几条新鲜的排骨,突然发现肉摊下面,堆着一些猪的内脏。
“老板,这些怎么卖?”慕语凝指了指那堆在老板看来是垃圾的东西。
卖肉老板一边磨着刀,一边说道,“夫人,这些都是不值钱的东西,今天杀猪刚挖出来的,如果您要,就送您。”
一看慕语凝的身形,老板就猜到她肯定喜欢吃肉,所以,就当让个顺水人情。
“谢谢老板,那我就不客气啦。”慕语凝从一堆内脏中扒出猪肝,装包带走。
那文玲瘦的跟竹竿一样,一看就是气血两亏,所以,猪肝是很好的食补。
东买西买,慕语凝记载而归。在现代,她虽然小有成就,但平时的衣食住行,都是自已亲力亲为,为什么?因为她怕被别人让手脚。赌钱让饭,对她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所以今晚,她要露一手。
路过长乐坊,慕语凝没让停留,这赌坊吃了她太多钱,等她这几日安顿好,再来向他们讨债!
中午,慕语凝草草吃了几口饭后,便一头扎进厨房。没有高压锅,这些荤菜只能花时间小火慢炖。
厨房外,文玲单手托腮,问楚云庭:“当家的,你有没有发现公主变了?”
“呃……”楚云庭别的没想到,只有那晚,他被慕语凝暗算一事,倒是记得清清楚楚,没错,她是变了,原来的慕语凝,反应迟缓,行动不便,而现在的慕语凝,脚步轻盈,眼神凌厉。到底发生了什么?
见慕语凝还在厨房忙活,文玲拿出一件暗蓝色长袍,“当家的,这是语凝给你买的,你快拿去试试。”
“我不穿!”楚云庭撇过头去,看都不看那衣服一眼。
文玲轻笑,“当家的,玲儿知道你想什么,你看这些天,不是都没事?再说,如果你不穿,等会语凝发了脾气,怕是又要……”说着说着,文玲的声音淡了下去。
楚云庭一把拿过衣服,径自走进自已的房间。
身后,文玲笑的狡黠。
好像已经很久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了,楚云庭带茧的大手轻轻拂过这件真丝蓝袍,似是回忆着种种过往。
很快到了晚饭时间,慕语凝将菜一一端上饭桌,糖醋排骨,香菇炖鸡,爆炒猪肝,小青菜,外加一份鲤鱼豆腐汤。
“吃饭了!”慕语凝对着里屋大喊。
不一会,文玲跟楚云庭都穿着慕语凝买的新衣服,落座桌前。
这楚云庭好好挽了发髻,刮了胡须,眉目间尽显英气,再加上一袭暗色长袍,难怪原主会对他痴迷,如果放在现代,那妥妥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
只可惜,现在的慕语凝对他不感冒。
三人坐定,慕语凝率先拿起筷子,夹了一片猪肝放进文玲碗里。
“这是……”看着碗里从未见过的东西,文玲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猪肝,补铁补血,对女人来讲是很好的食补,你尝尝。”
什么?猪肝?楚云庭当即拍案而起,“这些喂狗的东西,你竟然让玲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