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家村里,有一个分外明显的房子,周围差不多都是泥土房,唯有这一间是砖瓦。
一文钱一个瓦片,这间房至少有3000个瓦片,这得要三两银子,这还只是瓦片的钱。
在这里,有一个眼睛带点狠辣的妇女和一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在讨论着什么。
那个好看的姑娘开心地说道“娘,李亚蓉终于嫁出去了,我终于可以不用看见她那张脸了,你知道我有多嫉妒她那张脸吗?”
妇女安慰道“成宜你跟那个贱丫头比什么,以后你弟弟成才考上举人时,娘就给你挑个好人家。”
李成宜害羞地笑道“娘,你说什么呢。”
李荷花打笑道“你也十五十六了,是要赶紧挑一挑了,娘已经给你准备了些嫁妆,定让你婆家不敢欺负你。”
李成宜回道“娘你一定要准备多些嫁妆,弟弟读书可花了好多钱,我的嫁妆也不能少,不然你偏心。”
李荷花好笑地点点李成宜的鼻头,“娘什么时候偏心过你弟,你是娘唯一的女儿,娘不疼你疼谁。”
“难道疼李亚蓉那贱种,她成亲时可是什么都没带,还嫁给一个穷秀才,还不知道她怎么被那秀才嫌弃的。
李荷花说完还大笑起来,李成宜也开心极了,就算李亚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过着苦日子。
而她李成宜以后定会过着荣华富贵的日子里。
李成宜从口袋拿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玉佩出来,用手摩擦了几下,玉佩的细腻纹路,如同自然界的线条美,温润儒雅,营造出一种独特的高雅气质。
玉佩内侧写着“恩希”二字,李成宜读过几本书知道这是上天的恩赐和代表希望的意思。
这并不是李成宜的东西,而是李亚蓉的,李成宜越想越气,凭什么李亚蓉长得好看,家世还好。
不过这谁又知道呢,除了他们一家人知道,甚至是李亚蓉也不知道。
在十多年前,李富贵与李荷花一直生不出孩子,在村子的路边看到了还是婴儿的李亚蓉,觉得是上天的恩赐赶紧把李亚蓉带回家。
婴儿时候的李亚蓉长得精雕细琢的,非常可爱,而且装李亚蓉的篮子里还装着一千两的银票。
农村人连一百两这辈子都没见过,更何况是一千两,李富贵和李荷花想一千两养一个孩子,太划算了。
看在这一千两的银票和这个孩子确实长得还挺可爱的,李富贵夫妻俩把这孩子当作亲生的疼了一年。
一年后,李成才和李成宜出生了,一切也都不一样了。
……
李成宜摸着这玉佩越看越喜欢,对李荷花说“娘,你说李亚蓉的爹娘会来找她吗?”
李荷花思考道“应该不会吧,十六年了,而且她也不知道是被丢的还是被抛弃的。”
李成宜嘴角上扬笑道“我倒希望他们过来找李亚蓉。”
看着李成宜一直摸着那玉佩,李荷花也就随她了,至于李成宜说的话她并没当回事。
要是真的李亚蓉亲生父母找来,看到她们这般虐待李亚蓉,怕是会砍了他们头吧。
不过十六年,谁知道自己女儿变成什么样了呢。
……
李亚蓉朝着谢志成挥了挥手,开心地对他说“志成,快过来看看我给你准备了些什么。”
谢志成看着李亚蓉拿了两件衣服出来,对他说“喜欢吗?”
“志成,你马上要读书了,可不能再穿你身上这件破衣服了,不然有些势力的人会欺负你的。”
谢志成看着李亚蓉的眼睛问道,“你自己的呢?”
李亚蓉知道他是担心自己,“我也买了,不过是布料,我已经叫张大娘帮我做了。”
“你要读书,我怕来不及就给你买了两件成衣,喜欢吗?”
谢志成点点头,“非常喜欢。”无论是什么,只要是蓉蓉买的,他都喜欢。
李亚蓉想到读书的事,问道“志成,你是想到你原先的学堂读书,还是再找个别的。”
谢志成想到了他在学堂的恩师王德发,他自从放弃读书后,他的恩师也离开了学堂,说“学堂没有你,老夫教那些榆木脑瓜的人受罪吗?”
其实王德发一直劝自己读书,“谢志成你可以不用去学堂读书,反正老夫出来单干了我不收你束脩。”
谢志成对不住他的恩师,先生自从不在学堂教书了,过得并不是很富裕,自己实在是不能再成为他的麻烦了。
平常他去给先生送些吃食,虽然先生也会收,但先生最近都骂他小犊子,不像以往叫他志成了。
谢志成低下头有些愧疚地回道“娘子,我不想去学堂读书,我其实有个恩师,我想去他那。”
李亚蓉好奇地问道“为什么?”
谢志成长话短说地介绍了他的恩师以及恩师对他的帮助,可能还有点对他怨吧。
听完李亚蓉也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谢志成的束脩用来赎她了,她现在有点愧疚。
谢志成看出了李亚蓉的愧疚,忙解释道“蓉蓉,这不怪你,读不读书是我的事,而且十两银子娶了你我还挺不好意思的,你这么好,明明是我赚了。”
李亚蓉看着谢志成担心的样子觉得可爱极了,“别担心我好得很,明天我们带着束脩去找王夫子可好?”
谢志成看着李亚蓉答应了,心里也很开心,也不是先生是否还在生他气。
李亚蓉午餐炒了个红烧肉还有骨头汤,红烧肉的汁拌着白米饭可以说是赛似神仙了。
骨头汤里放了玉米,鲜极了,谢志成可是吃了三大碗米饭。
最近伙食好起来了,也没有熬夜抄书,谢志成肉眼可见变的更加鲜活起来,特别是那双好看的丹凤眼亮晶晶的。
吃完饭,谢志成像往常一样收拾厨房,而李亚蓉准备开始制作香皂了。
虽然模具明天才能拿,但李亚蓉准备了几个圆碗先来试弄,形状可能会不好看,但也只是放在家里自己用。
李亚蓉准备好蜂蜜,刚买回来的几种油,在商店里买了三斤碱花了三文钱,又买了三斤滋润的精油花了30文。
准备好东西李亚蓉就开始做了,拿起一个家里不用的锅,在院子里将柴火点燃,把锅架在柴火上。
二十分钟后李亚蓉已经做完了,锅子里是金黄色的液体带着蜂蜜的香味,好闻极了。
李亚蓉把它们分别倒入几个圆碗里等待它们凝固,差不多四十分钟吧。
李亚蓉悠闲地躺在椅子上等待,而旁边就是还在认真看书的谢志成,自从知道自己可以读书后,他就时不时在看书。
李亚蓉表示很欣慰,自己离幸福人生不远啦。
四十分钟过去,十个圆碗里的香皂已经凝固好了,李亚蓉把一个碗端到谢志成面前问他“好闻吗?”
谢志成闻到一股甜甜的蜂蜜香味,回道“很甜的蜂蜜味,很好闻。”
李亚蓉打趣道“你又没尝过这香皂,怎知很甜。”
谢志成回道“虽没吃过,不过你做的自然是甜的。”
李亚蓉哼了一声,“志成,你过来替我试试这香皂。”
李亚蓉把碗里的香皂倒出来递给谢志成,谢志成接住感觉这香皂摸起来手感还挺好的。
谢志成用水打湿香皂,然后用手搓了一下,再用两只手互相对搓,手上立马就搓出了许多泡沫。
平常用的皂子要弄下来许多,才有一点泡沫,所以去污能力并不是很强。
而手上这个香皂只用打湿用手摸一下,再对搓泡沫就出来了,而且蜂蜜味越来越浓,泡沫这么多去污能力肯定也很强。
谢志成心里惊讶极了,他知道这个香皂比许多的皂子都要好,京城里有权有势的人家用的是香胰子。
虽然很香,但泡沫并没有他手上这么多,而他手上这块不仅香,泡沫多,洗完之后感觉手好像没那么干了。
这种功效怕是京城那几位用的香胰子也比不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