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将它撕成小块,泡进了那碗泔水里。
现在它看起来似乎没那么糟糕了。
“抱歉,尊贵的骑士老爷,穷人们平时只能吃这些。
我建议您最好尽快适应新生活。”
她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一些,“暂且忍一忍吧,咱们会在明天黎明前离开,在路上吃一些肉干。
等拿到报酬后,也许你可以吃顿好的。”
劳伦斯叹了口气,苦笑着舀起一勺糊糊吃了下去。
两天的相处让他和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他们不是坏人,劳伦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他一度考虑带上旧毯子和剑离开旅店,越早越好,然后露宿街头,避开怎么想都觉得烫手的差事。
但在这种冻死人的日子,一个壁炉旁的简陋床位实在是太诱人了,即使每天夜里都能听到楼下传来醉醺醺的欢呼声,那声音大到能把死人吵醒。
劳伦斯吃完晚餐后躺在了床上,刚决定早点休息,楼下的酒馆门前就爆发出一阵骚动,吵得他又翻身坐了起来。
“给我们烤两只羊,再安排二十间客房。”
楼下传来了一个趾高气昂的声音,从那抑扬顿挫的贵族腔中劳伦斯能分辨出这是个傲慢、自大的男人。
“没问题,先生们。”
是那个酒馆老板谄媚的声音,之后是大把金币碰撞的美妙声音。
劳伦斯走到窗前,好奇的打量着楼下的客人们。
十几辆囚车停在楼下,里面挤满了沉默而麻木的奴隶。
几十个披着涂了油的皮革斗篷,扛着各种长短兵器的壮汉们欢呼着,跟在一个细皮嫩肉的年轻人身后走进了酒馆。
“他们就是…没错,就是他们!”
菲丽丝不知何时也来到了窗边,愤怒地盯着囚车,呼吸急促。
就在劳伦斯打算开口再问些什么的时候,楼下又传来了一声大吼。
“该死的贱民,别靠近少爷